寇准(961-1023),字平仲,北宋华州下邽(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)人,一生清廉正直,谋事有方,在朝四属相位,为官四十余载,先后辅佐太宗、真宗、仁宗三位皇帝安邦治国,声名远扬,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。 在几十年的官宦生涯中,寇准竟然没有为自己建造一所私宅。当时处士魏野赠诗说:“有官居鼎鼐,无地起楼台。”即见他不贪不奢,怜惜民生的品质。有至亲不解问曰:“何不趁鸿鹄高飞之际,造厦以荫子孙?”他说:“吾乃当朝宰相,岂可助长奢风?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蠹众而木折,隙大而墙坏,唯先正己方能正人也!” 寇准以身作则,不造官邸,廉政为民,下属均不敢奢侈。这首诗传到契丹,契丹人景仰万分。寇准晚年被贬广东雷州,一次北使到宋都汴京,看着一个个执政大臣,问引路人:除了寇准,谁还是“无地起楼台”的宰相?当时的朝廷官宦们都羞愧得面面相觑,无人回答。 宋太宗在处理重大时政时,常常征询寇准的意见,他也颇敢直言。有一次,寇准向皇上奏谏,因意见不合,惹得宋太宗大怒,起身拂袖退朝,寇准不动声色,却上前牢牢挽住皇上的衣角不放,一定要皇帝坐下来听他把话讲完,直到事情决定之后才算结束。太宗息怒后细思寇准忠言直行,十分赞赏地说:“朕得寇准,犹文皇之得魏征也。” 寇准一生大起大落数次,然而所到之处百姓均称之为“寇青天”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年)九月,63岁的寇准病逝于雷州任所,随后,他被迁为衡州司马的诏书才到达雷州。家属请求将其归葬故里,但是灵柩运至中途,官府划拨的经费就已用完,只得寄埋于洛阳。寇准的灵车北归,取道公安(今湖北省公安县)等县。沿途官民设祭哭拜,在路旁遍插竹枝,其上悬纸钱等祭品。一个多月后,这些竹枝边竟生出嫩笋,人们都说这是寇准的高风亮节感化了天神,有群众称其为“莱公竹”。这虽是传说,却说明老百姓对寇准怀有深厚的感情。此后不少地方为寇准修祠立庙,人们年年岁岁按时祭奠,风雨不辍。(秦渭平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