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计划于2014年6月底组织化工工艺操作工、分析、仪表、机械等相关工种的中、高级工技能鉴定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鉴定工种 化工检修钳工、化工检修电工、化学检验工、化工仪表维修工、化工总控工、甲醇合成工、有机合成工、无机反应工、气体深冷分离工、水煤气炉工、化工水处理工、合成氨生产系列工种、尿素生产系列工种、燃料油生产系列工种、汽轮机运行值班员和锅炉运行值班员等61个职业(工种)。 二、申报条件 ㈠中级工申报条件 1.基本申报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: ①初中毕业以上:化工检修钳工、化工检修电工、化工水处理工。 ②高中或技校毕业(或同等学历):化学检验工、无机反应工、化工仪表维修工、化工总控工、合成氨总控工、尿素合成工、甲醇合成工、有机合成工、水煤气炉工、燃料油生产工等。 2.其他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,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③取得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④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⑤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 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 ㈡高级工申报条件 1.基本申报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:高中毕业或技校毕业(或同等学历) 2.其他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取得本职业(工种)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: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、结业证书。 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(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)。 三、鉴定考试时间及方式 1.时间:拟定于2014年6月底,以准考证时间为准。 2.鉴定依据及方式: 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标准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》对中、高级工的要求进行。 ①理论知识考试:闭卷笔试,限时90分钟。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者合格。 ②技能操作考核:按工种不同分别采用技能笔试、仿真操作、实际操作等考核形式进行,限时不少于240分钟。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者合格。 ③化工工艺操作工系列工种高级工的技能考核增加综合成绩考核:采用答辩、撰写论文或个人业绩自述等综合考评。满分100分,60分及以上者合格。 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:2014年4月21—25日,集中办理。 ②地点:918博天堂(滕州市918博天堂东路2036号)----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 (918博天堂教学办公楼221办公室) 五、报名原始证件及材料 ①鉴定申请表(见附件,下载打印填写后需经厂人力资源或劳资部门审查盖章)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彩色照片一寸2张和二寸2张 六、申报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自愿报名、单位审核的原则。 报名者须持所需材料到鉴定所办理报名手续,审查申报条件,填写鉴定考评表,并缴纳鉴定费用。 七、收费标准 1、鉴定考核费:按省物价局、财政厅鲁价费发[2001]80号文件规定执行,中级工180元/人、高级工240元/人。 2、培训费:按省物价局、财政厅鲁价涉发[1996]208号文件执行,300元/人,100学时,教材费另算。 八、培训时间及地点 凡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,原则上必须参加相关工种理论及操作技能培训,凡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工种不再组织理论培训(可参加操作技能培训)。 培训地点:设在918博天堂各相关理论及实训室。 培训时间:拟定于6月份完成,具体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见918博天堂网站相关信息。 九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 附件:鉴定申请表附件.doc 联系电话:0632-5823728
山东省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所
二○一四年三月九日 |